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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旅館
No:011-1
國旅旅遊卡

一般刷卡

銀聯卡

提供網路

不可攜帶寵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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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墾丁渡假文教會館 (恆春工商 實習旅館) 官網
國立恆春工商實習旅館    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

墾丁文教會館簡介
墾丁渡假文教會館位於恆春鎮上的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旁,提供學生學習合法教學旅館。有著地中海式的建築外觀,精緻的渡假客房,將瑰麗的自然風光攬於一室之內,白晝欣賞千變雲彩,夜裡仰望滿天星空,美景良辰,親切款待,就在這裡。

住宿墾丁渡假文教會館不限制軍公教身份,歡迎全民預約訂房。
團體入住均有優惠,另有提供場地租借使用方案,請電洽詢問08-8883616/0905-347-868
管家 張小姐
環保公告 2024年6月1日起 本會館全面不提供一次性備品。
114年生效!限制使用一次用旅宿備品 旅宿業將不主動提供旅宿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!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公告實施後會給業者時間調整緩衝及消化庫存,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生效、並開始稽查,影響業者約1.4萬餘家;若業者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。
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針對包含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、民宿及其他住宿業(如露營地、休旅車營地等)進行規範,包含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沐浴乳及乳液等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,改用大瓶裝取代小瓶裝用品;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則不得主動陳列。


服務說明退房須知 / 訂房及訂金退還標準說明
旅館業登記證編號:011。
櫃檯服務:早上8點至晚上22點,最晚請於晚間22點前辨理入住。
門禁時間:晚上21點至早上8點,本館均會提供門禁感應卡於門禁期間使用。
餐飲部分:房價均無提供早餐服務。
住房須知:入住時間下午15:00點後,退房時間中午11:00點前,恕無法提前入住,逾時退房則加收每小時清潔費300元

房型入住均有人數限制,以房型人數為主,超過規定入住人數,加人收費標準為身高110公分(含)以上,則加收每1人清潔費300元,恕無法提供加床、加被服務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(加人部分僅提供枕頭1.洗髮沐浴用品)
停車服務:提供免費平面戶外停車場,不附保管責任。
網路服務:全館區域提供免費無線網路、客房提供無線及有線網路服務(請自備電腦)。

刷卡服務:卡別:VISA、MASTER、JCB、銀聯卡。
設備服務:飲水機、免投幣。
其它服務:櫃檯提供急救箱、針線包、棉花棒、嬰兒澡盆、租賃汽機車。
全館禁止攜帶寵物及禁煙場所

房卡、key、門禁感應卡遺失,將酌收製作工本費用1000元。
請注意:會館全面禁止(含電子菸),所有公共區域.房間和浴室廁所內,均裝設偵煙系統警報器。若於館內吸菸,將收取3000元起的清潔費用和當日營業損失費及所有硬體設備損失費用。
會館謝絕任何寵物入住,若為導盲犬協會所認可之寵物,則排除在此規定。

本館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。
訂房前請先至客房介紹,了解各項規則及您的需求後,在致電訂房或線上預約訂房 (官方ID:@727dlauy)
如使用線上預約訂房,請勿先行匯款。
如電話訂房,需待客服人員與您確認或回覆當日是否尚有空房,在依客服人員流程行匯款事宜。

線上訂房系統只記錄您的預約訂房單,須待客服人員與您聯絡及確認,才算完成訂房。
客服人員收到您的預約訂房單後,會立即以電話或傳送電子信箱與您確認訂房手續,再行匯款事宜。
優惠打折均以定價計算。

訂金退還標準注意事項: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的規定如下:
(1)如係依防疫法規規定或依防疫主管機關要求禁止入境、居家『隔離』或『自主管理』致無法如期前往預訂住宿之旅宿業」,尚符合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第9點規定之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契約無法履行者」情形,民眾得請求旅宿業者無息返還其已支付之全部訂金及其他費用。
(2)如非屬上述情形而有取消訂房需求,仍應適用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第5點規定之「14日比例退款」、「3日比例退款」、「1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」等方式處理。
(3)建議民眾可依「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第6點規定:「旅客於訂房後,要求變更住宿日期、住宿天數、房型、房間數量,經業者同意者,旅客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之費用」與旅宿業者協商改期。如欲取消或延期,將依照提前取消天數酌收取部分訂金,若以匯款退款者,需扣除銀行或郵局匯款匯費30元後,餘額訂金歸還(以郵局或銀行規定費用為主)。
以下為相關規定:
– 入住前(含)14日前取消訂房訂金全數歸還
– 入住前(含) 10-13日前取消訂房訂金歸還70%訂金
或全數保留於三個月內使用
– 入住前(含) 7-9日前取消訂房訂金歸還50%訂金
或全數保留於三個月內使用
– 入住前(含) 4-6日前取消訂房訂金歸還40%訂金
或全數保留於三個月內使用
– 入住前(含) 2-3日前取消訂房訂金歸還30%訂金
– 入住前(含) 1日前取消訂房訂金歸還20%訂金
– 入住當天取消訂房不予歸還
以上延期及取消之計算天數含入住日當日。
2.如因颱風或地震等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時,若發布警報,訂金可全額退還或延期三個月。
3.取消訂房:0905-347-868ID:@727dlauy,由承辦之訂房人員取消訂房,以確定完成訂房取消作業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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